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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表彰17名见义勇为英雄

    发布时间:2024-08-01 08:12 阅读量:11072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日前,省政府作出《关于表彰“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的决定》,追授兰超、栢龙2名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陈丽云、李德峰、刘强、张宝付、李阔林、刘勇、张岩、郭九超、于龙、张建、滕飞、侯超、方守坤、王鹏、张艺小15名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同时,向17名见义勇为英雄或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以资鼓励。

    近年来,我省在振兴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正气之歌,凝聚起新时代推动辽宁全面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让见义勇为英雄“有荣誉、有地位、受尊重、得实惠”,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辽宁日报记者 刘乐)

    【编辑:黄简一】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