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施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执法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721工作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05-20 08:16 阅读量:12730
“您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填写企业在环保帮扶方面的需求,我们会有专门的工作组及时对接,并采取相应帮扶措施”。日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回访服务时,向企业介绍新实行的线上帮扶模式。
“以前企业‘怕执法’,现在是盼着来执法,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沈阳天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继文告诉记者,由于对法规条例理解不透彻,导致企业缺失网上申报跨省转移固废程序,被执法检查判定为违规行为。让他意外的是,违规行为并未受到以往那样的严厉处罚,执法人员还积极为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完善申报程序,这样暖心的帮扶让他切实感受到辽宁营商环境的改善。
2022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通过强化监督帮扶,实施重点行业区域监督帮扶工作,形成“721工作法”,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即70%的一般环境问题用服务途径解决,多为可立行立改、环境危害小或未产生后果的环境问题;20%的重点环境问题用管理手段化解,多数是纳入强化监督帮扶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整改的问题;10%的恶意环境违法犯罪问题用执法方式严惩,包括随意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帮扶式执法并不意味着可以任由企业放纵,对违法者还是要‘利剑高悬’,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工作人员刘栋说。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帮扶企业1336家,解决实际困难2561个,送法入企2691家次。
同时,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积极推动更多守法企业进入正面清单,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轻微免罚政策,引导企业及时自我改正,累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例33个,免除处罚2013.4万元。“我们在这些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形成非现场执法模式,让企业的生产活动在‘阳光’下进行。既减少了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又能够实时监控企业生产。”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为进一步做到执法公平公正,我省创新建立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监督机制,主动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对执法程序进行严格监管。目前,我省共选聘378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助力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辽宁日报 记者 陈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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